1、查新委托
由查新委托人通过电话、E-mail或当面向本查新站提出查新委托,在查新站值班人员指导下获取和填写《科技查新委托书》。并提交查新所必需的技术资料。
2、查新受理
(1)查新站值班人员指导查新委托人填写《科技查新委托书》,同时提请委托人认真阅读《查新委托人须知》。
(2)查新站确定查新员和审核员。
(3)查新员初步审查相关资料(如委托书相关内容是否全面、确当,提交的技术资料是否完备、符合查新要求),并与查新委托人就《科技查新委托书》中的科学技术要点、查新点等进行沟通,确定是否接受查新委托。
(4)查新站值班人员填写科技查新登记表。
3、查新检索
(1)检索准备。在检索前,查新员认真、仔细地分析查新项目的技术资料、查新委托人提出的查新点与查新要求,了解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特点。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:
①明确检索目的。
②根据检索目的确定主题内容的特定程度和学科范围的专指程度,使主题概念能准确地反映查新项目的核心内容。
③确定检索文献的类型和检索的专业范围、时间范围。
(2)选择检索工具。在分析检索项目的基础上,根据检索目的和客观条件,选择最能满足检索要求的检索工具。手检时,根据专业对口、文种适合、收录完备、报道及时、编排合理、揭示准确的原则,选择检索工具书;机检时,在检索前根据查新项目的内容、性质和查新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检索系统和数据库。
(3)拟订检索方法和检索策略。以机检为主、手检为辅,根据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特点、检索要求和检索条件确定适当的检索方法和检索策略。
(4)检验检索结果,调整检索策略。
(5)确定检索方法,正式检索。
4、撰写、审核查新报告
(1)查新员根据检索结果和阅读的需要,索取文献原文。
(2)把索取得到的文献,根据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,分为密切相关文献和一般相关文献,并将相关文献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进行分析比较,确定查新项目的新颖性,草拟查新报告。
(3)必要时,根据查新项目的所属专业和科学技术特点,以及其他实际情况,选聘若干名同行专家担任查新咨询专家。
(4)审核员根据本制度与规范、相关文献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的比较结果,对查新程序和查新报告进行审核。
(5)查新员填写查新报告。
(6)查新员和审核员在查新报告上签字,加盖科技查新专用章。
(7)查新报告由查新站按年度统一编号,并填写查新完成日期。
(8)整理查新报告附件。附件包括密切相关文献的原文的复印件、一般相关文献的文摘。查新员应当对所有附件按相关程度依次编号。
5、提交查新报告
查新站按规定的时间、方式和份数要求向查新委托人提交查新报告及其附件。
6、文件归档
查新员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,及时将查新项目的资料、查新报告及其附件、查新咨询专家的意见、查新员和审核员的工作记录等存档;及时将查新报告登录到国家查新工作数据库。
具体流程见下图: